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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清区关于在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加强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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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干部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加快推动武清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突破性发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加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意见》(津党组发〔2010〕16号),结合武清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区直各部委办局正处级领导干部;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开发区、示范工业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经济工作副职领导干部。 二、考核内容 1、按照“两年内至少帮助新发展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求,考核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工作态度是否积极、工作思路是否明确,方法措施是否得力、实际效果是否明显。 2、考核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落实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安排部署情况、督促检查力度和谋划创新能力。 3、考核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挥自身职能,履行统筹协调、综合指导、推动落实的情况。 三、考核办法 坚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不断拓宽考核渠道,丰富形式,合理安排,相互印证,努力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1、加强平时考核。 ⑴ 定期报告。考核对象结合实际,制定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计划、明确措施和阶段目标,报区委组织部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每月底向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⑵ 组织约谈。区委组织部以加速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为重点内容,通过“请上来,走下去”,每半年与考核对象至少进行一次以上、针对性强的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听取意见、解决问题。 ⑶ 跟踪考察。将考核工作列入区委组织部重点跟踪考察内容,动态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在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⑷ 参加会议。通过参加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相关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全面了解掌握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和考核对象现实表现。 ⑸ 实地考察。深入到新发展和转型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实地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考核对象开展帮扶工作现实表现,认真听取企业评价意见建议。 2、健全年度考核。 ⑴ 年度述职。考核对象应将帮助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做工作情况和实际工作效果等作为年终工作总结和述职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⑵ 集中考察。将考核对象帮助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集中考查内容,重点了解其思想认识、工作措施和实际效果,逐人做出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同时对全区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总体状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向区委进行汇报。 ⑶ 综合考评。每年底,区委组织部将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帮助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情况的总体评价,作为对正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在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加强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实施。 2、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定期参加有关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合力,增强考核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3、严格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考核对象实际,逐人建立工作台帐,实施项目化管理,定期销账。及时将认定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连同帮助人情况向社会实名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4、健全工作档案。实行考核工作“痕迹化管理”,做好考核对象在帮扶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资料,主要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措施、汇报材料、年度述职报告、帮助发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情况、考核方案、谈话记录、平时考核情况和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逐人建立考核工作档案。 5、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的积极作用,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天津市武清区委组织部 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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