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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四五”专项规划

社会信用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 组成部分。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助于提升社会诚信 意识和水平,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启社 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具有重大意义。为科学指导“十 四五”时期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

的决策部署和天津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工作,坚持高位推动,统筹推进全区诚信建设。成立武清 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和武清区公共信用中心,建设武清区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天津武清)”网站。在完善顶 层设计、健全运行机制、推动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及诚信宣传

教育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诚信武清”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1.信用制度逐步完善。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


 

 

 

划纲要(2014—2020年)》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武清区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武清区加强个人诚信建设实 施方案》《武清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 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多部引领性文件,从政 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建设、社会诚信建设、司法公信建设、 规范信用奖惩和失信治理等多个方面制定了制度措施,顶层 设计不断完善,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与度显著提升,各项信用工作稳步推进。

2.信用信息系统初步建成。2020年5月以“  网三库一 系统N 应用”为核心的信用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成为全 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公示查询总窗口和信用监管的总枢纽。 编制和更新《武清区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信用平台归 集推送各类信用数据超过500万条,覆盖全区9万余户市场

主体,报送“双公示”数据超过23万条。

3.信用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建立诚信缺失专项治理、信 用修复、守信联合激励等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守信激励和失 信惩戒,信用约束惩戒作用不断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 监管机制初步建立,信用培训、信用修复、信用承诺等工作 扎实推进,信用承诺书签订超过4万份。持续推动行政许可 落实“信用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创新“信易+”惠

民便企应用,规范开展信用奖惩。


 

 

 

4.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初见成效。政务诚信建设稳步推进, 建立政务公开机制,开展多形式政务诚信教育,政务失信率 清零。商务诚信建设扎实推进,推广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 合信用服务平台,  “信易贷”有效助力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 难、融资贵问题。深入探索诚信示范村、社区、商户、街区 建设工作,诚信示范作用开始凸显。集中开展诚信缺失突 问题专项整治,价格、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失信约束 力度逐步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取得实效,逐步建立健全养老、 家政、社会组织等方面诚信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执法,  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司法公信建设效果增强, 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行业诚 建设,及时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

治理三年行动。

5.诚信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以 “诚信建设万里行”为主题,积极组织开展诚信行业、诚信经 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重点抓好“3 · 15”消费者权益日、 “安全生产月”“6 · 14信用记录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诚信 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区中小学、园区、乡村、社区持续开展 诚信教育。将诚信建设融合于全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 诚信单位、诚信社区建设,“人人讲诚信,事事守信用”舆

氛围日益浓厚。


 

 

综上所述,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制度框架 基本搭建、平台系统建设不断完善、运行机制逐步健全,诚 信建设全面加速,信用在经济社会中的渗透应用逐渐增多,

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十四五”期间的拓展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也应该看到, 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差距还比较明

显。

1.政策支撑体系尚未健全。对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 划纲要(2014-2020年)》,我区信用制度标准体系有待完 善,信用制度公开程度不高,行业(领域)配套措施有所欠

缺。

2.信用基础设施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武清区公共信用信 息平台虽已初步建设完成,但数据治理、数据分析、信用评 价等信用数据价值挖掘、发挥不充分,信用门户网站社会服 务功能有待提高,平台支撑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有 待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较为滞

后,支撑行业信用监管能力不足。

3.数据归集共享应持续加强。信用数据归集的数量、维

度、质量有待提高。纳税、水、电、气、仓储物流等涉企信


 

 

 

息对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力度不够,信用信息支撑信用场

景创新应用的作用不足。

4.行业信用监管机制相对滞后。各行业(领域)信用监 管制度尚未全面建立,部分行政机关运用信用手段实施精准 监管、长效监管、分级分类监管的意识不强,开展行业信用 监管的领域、应用信用承诺、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的场景还

需加快应用拓展。

5.信用的社会感知度不高。“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还 停留在制度建设上,应用广度、深度有待拓展,公众对诚信 建设的感知度、参与度有待加强,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

寸步难行的氛围有待加快形成。

(三)形势需求

全面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经济发展转型和政府职能  转变的必然要求。信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是社会  治理、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放管服” 改革的重要抓手。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  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 35号)的总体部署,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更  加突出多元共治与社会监督,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不断

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面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实现武清区发展战略和地


 

 

区定位的必然要求。“十四五”时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助 力基本建成经济繁荣、安定和谐、生态宜居、社会文明、治 理有效的京津明珠、幸福武清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社会信

用体系建设提质增效势在必行。

全面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必然 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营商环境提升紧密相连,是地区 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地区软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信用建 设为提升营商环境练内功,系统推进信用建设,夯实社会信

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桩”已成为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区要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的 准确归集、充分共享和有序开放,进一步完善以信用为核心 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创新、丰富信用产品应用场景,进 一步支持信用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展信用经济, 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全力推动与新时代社会发展需要更

加契合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响“信用武清”品牌。

 

二、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

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 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 为元为纲,深入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 布局,把握好天津市及我区发展战略定位,以培育和践行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规范建设、依法推进为主线, 以提高诚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为目标,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 信用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重点,夯实信息化基础,健 全以信用激励和惩戒为中心的运行机制,推动构建形成与经 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努力走在全市现 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前列,为全面建设京津明珠幸福武清

提供坚实信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规范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信用法 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信息归集使用、信用服务和信用 产品应用等相关工作,不断提升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化、标

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2.对标一流、创新发展。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先进做法和 经验,注重加强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应用创新,在重点领 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深入探索,构建具有武清特色的社会信用

体系。


 

 

3.全面共享、协同发展。按照“共享为常态、不共享为例 ”理念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全面共享。全面发挥政府部门、市 场主体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构建共建

共用共享的新格局。

4.强化应用、融合发展。将信用应用放在重要位置,有 效挖掘信用价值,以用促建,持续推进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 运行机制健全优化,加大信用产品和服务供给,形成信用在

各领域深度融合应用的新局面。

(三)发展目标

2025年,力争实现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建立,诚信 的感知度和获得感显著增强,信用工作考核指标监测位居全 市前列,力争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响“诚信

武清”品牌。

1.信息化基础进一步夯实。以信用中国(天津武清)平 台为载体的信用信息系统逐步夯实,信用信息归集量突破

2000万条,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完善。

2.运行机制逐步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融合开发 机制基本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规范运行,政务诚 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信 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加快发展壮大,信用信息主体权

益保护机制进一步强化。


 

 

 

3.信用监管深入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 面建立,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信用监管手段得到深

入应用,监管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4.信用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政务服务、公共事业、市场运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应用场

景进一步拓展,对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支撑作用全面发挥。


 

 

 

 

 

 

 

专栏武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指标体系

 

维度

指标

2025年目标

指标属性

 

 

 

 

信息化基础

信用信息归集数量

2000万条

约束性

信用信息归集质量

 

100%

预期性

双公示数据准确率

 

100%

约束性

重点人群信用档案覆盖率

 

100%

约束性

 

 

 

 

信用监管

 

政务部门及事业单位失信率

 

=0%

约束性

信用承诺覆盖率

 

≥100%

约束性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涵盖行业(领域)

 

≥100%

约束性

 

严重失信主体退出比例

 

≥40%

预期性

 

 

 

信用应用

 

“信易+”创新应用覆盖领域

≥15个

约束性

 

信用平台信用信息查询量

 

300万次

 

预期性

信用报告应用领域

 

5个

 

约束性

 

信用权益保护

信用修复通过率

 

≥99%

 

约束性

 

信用异议发生率

 

≤0.01%

 

预期性

三、 服务区域定位和营商环境优化,创响“诚信武清”

 

(一)打造与城区定位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十四五”时期,武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围绕


 

 

我区成为向全国展示天津精神和城市魅力的“窗口”,助力基 本建成经济繁荣、安定和谐、生态宜居、社会文明、治理有

效的京津明珠、幸福武清的目标任务。

1.服务打造优良的产业生态,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深 化科技创新领域信用应用,探索科技创新全流程、全要素信 用管理,在科技项目、科技园区、科技企业、科技人员、科 技成果管理等领域加强信用应用。支持相关行业创新“信用 +大数据”产品。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发掘“信用+大数 ”创新项目,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大数据机构利用大数据、 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用 大数据产品,启动研发反映各类社会主体多维度信用状况的 信用创新产品,满足经济转型升级、城市精细化管理、社会 创新治理的需要。构筑“诚信营商”、  “放心消费”的社会 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主管部门信用信息交换 共享,鼓励企业在获取贷款融资、风险投资和参与技术交易 等环节主动查询信用信息,应用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以信

用为有效方式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2.助力打造优良的社会生态,提高群众生活品质。推进 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开发“信易+文化” “信易+农  “信易+旅游”等特色信用场景,助推乡村振兴提质增

效。深化民生领域信用建设,支持鼓励诚信企业积极参与


 

 

 

疗、养老、家政等领域建设,依托天津市个人信用评价,落 “信易+医疗”、  “信易+养老” “信易+家政”等便民措 施,构建以守信激励为核心的惠民诚信生态。加强重点领域 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涉金融、网络安全、非法收售药品 等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并用好信用中国(天津武清)网站风 险提示功能,定期发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事关百姓切身 利益的重点提示、预警信息。强化公共安全保障,严格落实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

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信用承诺与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3.支撑打造优良的自然生态,高标准建设美丽武清。   化环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生态环保领域重点企业和从 业人员诚信档案,开展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开展常态化、多 元化宣传工作,全方位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诚信主题宣传,推 进生态环保领域信用承诺,不断提高生态环保领域企业和个 人信用意识,增强信用感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失信行为专 项治理工作,坚持信用惩戒及公示制度常态化,定期公示造 成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违法失信行为。落实分级 分类监管,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根据生态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实 施不同类型的监管措施,对生态环保风险低的企业,依法减

少执法抽查频次、合理简化审批程序,优先安排补助资金;


 

 

对违法失信、生态环保风险较高的企业,依法实施较为严格 的监管措施,增加执法检查频次、暂停各类生态环境专项资

金补助等,构建长效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4.促进打造优良的文化生态,不断增强武清文化软实力。 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建设,将诚信建设纳入文明村镇、文 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各类群众性精神 文明创建活动,并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以履行社会责 任、守信践诺为目标,为城区文明筑牢诚信之基。大力宣传 普及《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 与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全方位提高社会信用水平。以“活动、 论坛、平台”为抓手,打造“诚信武清”。支持行业协会、商会 及相关社团,开展“诚信创建”活动。依托我区电视、网络、  报刊、杂志等各宣传渠道,弘扬诚信文化,大力宣传讲求诚 信品德的先进事迹,评选讲求诚信的先进人物,开展诚信建 设万里行“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活

动,在全社会达成“知信、用信、守信”的共识。

(二)助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1.加快提升政务诚信水平。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为守信 主体提供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便利 服务。加强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作等领域政府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做好政府机构、国有企业拖欠民 营企业账款专项治理,保持政务失信案例零增长。加强公务 员诚信管理,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个人事项 报告、廉政记录、违法违纪记录等信息纳入档案,作为干部 考核、任用和奖励的重要依据。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 信监督体系,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通过政 府购买服务、大数据抓取、群众投诉举报等渠道,对政务

用状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2.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发挥武清区金融优势,以信 用支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注重发挥“信易贷”平台作用, “信易贷”规模,大力推动金融机构运用企业公共信用报告 为企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融资服务。健全市场主体 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及时、准确、规范、完整记录市场主体 信用信息。组织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鼓励引导市场 主体开展综合信用承诺或产品服务专项承诺。重点加强生产 流通、工程质量、中介服务、文化旅游、金融税务、物价等 领域信用建设,加强对违法失信主体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

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3.全面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加强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建设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会计审计人员、统计从业

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律师、教师、医师、建筑监理师、注


 

 

 

册消防工程师等重点人群建立信用档案。推动社会组织诚信 建设,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提高社会组织的公 信力。推进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强化公共信用信息数据 归集。推进教育领域信用建设,开展对教育机构等市场主体 信用监管。提升科研诚信管理水平,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 要求的行为。推进生态环境和节能领域信用建设,做好公共 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分级监管制度,

建立节能领域失信行为联合奖惩机制。

4.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健全与法 人、自然人信用信息相关的司法数据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本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系统的数 据对接。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息交换机制,加大失信 被执行人治理力度。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诚信建设,促进行业 更加规范。完善律师行业诚信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出台律师 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分类监管制度,加强对律师和律师

事务所的诚信执业教育。

四、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

 

(一)完善顶层设计,落实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制

和政策措施。深入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加快我区


 

 

 

信用制度体系建设,持续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鼓励各部门结合各领域业务特点,健全行业配套政策文件。  完善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明确各部门行业信用监管  责任体系,完善行业信用评价标准,构建覆盖全行业的信用 评价体系,依法依规开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科学规范信 用信息归集、信用产品应用、信用服务行为以及信用信息的

公开和保护。

(二)夯实基础,提升信用信息共享水平

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信用门户网站。高质量打 造武清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升级版,进一步丰富网站功 能模块设置,全面提升数据治理、业务管理和应用服务能力, 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信用信息共 水平,重点强化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食药监管、 知识产权、城市建设、水电气热等领域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推进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安全管理,完善信用信息安全监控和 网络信任体系建设,提升信用中国(天津武清)网站安全管

理能力。

(三)保护信用主体权益,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

1.完善政府主导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行政管

理、公共服务事项中,依法依规对诚实守信者实施绿色通


 

 

”“容缺受理”、减少日常监管频次等激励措施;对违法失信 者依法依规实施限制参与招投标、取消荣誉称号及评先评优 资格、限制申请政府性资金等惩戒措施,加大守信激励和失 信惩戒力度。针对当前经济社会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 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在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信息服务、 骗取社会保险、金融、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领域集中开展

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推动诚信建设长效化。

2.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在各自权限内依法依规探索创新, 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支持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依法依 规自主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象、措施和修复办法。探 索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负面清单制度、信用积分制度以 及跟踪、监测、反馈制度等,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发挥更大作 用,通过行业自律、信用激励惩戒机制等多种方式推动诚信

建设。

3.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公共信用信息要严格 区分涉及信用主体的隐私信息和公开信息,按照分级管理制 度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加大对征信机构、评级机构等各类信 用服务机构违反法律规定、危害信息数据安全、侵犯个人权 益和隐私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非法采集、买卖公民个人信

息案件,坚决守住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安全底线。


 

 

 

4.建立健全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 用信息异议投诉机制。严格执行国家信用修复的标准和流程 确保信用修复工作规范、公开、透明。建立有利于失信主体 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有失信记  录但已履行责任的主体,退出失信名单后通过志愿服务、社

会公益服务等方式积极消除负面影响。

(四)培育信用机构,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1.大力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吸引国内知名信用服务 机构入驻,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快速发展。推进政府部门在行 业管理、工程招投标、重大政府采购等行政管理过程中购买 信用服务。鼓励在重点行业管理中引入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信 用监管,为行业信用档案建设、备案、资质准入提供基础社 会信用信息查询和核查服务,提供行业信用状况监测报告。 支持本地优势企业拓展信用服务,支持服务机构做大做强,

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开展政务诚信评价。

2.强化信用服务市场规范。健全信用服务机构行为准则, 强化自律约束,建立对信用服务机构的全过程监管和约束机 制,加强规范管理。强化信用服务机构诚信履职、诚信服务、 诚信收费,加强指导监督和协调规范。推动信用服务机构率 先开展信用承诺,全面加强自身信用管理。深入开展信用服

务机构信用评价,激发其诚实守信内在动力。建立健全信用


 

 

服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完善信用评估机制,加强对信用服

务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和职业培训。

(五)优化监管流程,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

1.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统一部署, “一制三化”改革为统领,落实可开展告知承诺的行政许可  事项,积极推进开展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证明替代型、 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和主动公示型等六类信用承诺应用, 以信用承诺代替证明材料,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扩大各 类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覆盖面。组织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 育。探索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查、行政审批、项目申报等事 项中推行“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将信用承诺书及履约状 况数据项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重要依 据。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信用中国(天津武清)主动向社会做

出信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2.组织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推动各部门充分利 用政务服务窗口、门户网站、 APP、 微信等途径,在市场主 体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采取发放宣传册、播放视频、现场 讲解信用政策等形式开展守法诚信宣传教育,督促市场主体

守信、用信。

3.大力推广应用信用报告。加快出台信用报告应用实施


 

 

 

意见,引导各部门编制信用报告应用事项清单,加大在政府 采购、招标投标、资质审核、行政审批、项目立项、市场准 入、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中的应用力度。探索拓展使用第三 方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 动中广泛、主动应用信用报告。积极参与推动京津冀区域

用报告互认。

4.积极应用公共信用信息综合评价结果。鼓励政府部门、 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参考使用国家、天津市、武清区开 展的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研究建立符合我区特 点的“信用+大数据”精准监管综合评价模型,将评价结果试点 应用到部分行业监管系统。推动相关部门利用公共信用综合 评价结果,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 为信用监管提供更精准的依据。基于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和日

常监管信息,探索开展更广泛深入的公共信用应用。

5.大力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贯彻落实市诚信建设领 导小组《关于印发<天津市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 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 状况的基础上,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及行业 协会商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 监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

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监管。


 

 

 

6.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积极推动失信市场主体 在规定期限内认真整改,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整 改不到位的,按照“谁认定、谁约谈”的原则,由认定部门依 法依规启动提示约谈或警示约谈程序。约谈记录记入失信市 场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天津武清)网站动态更新 向社会公示,并推送至市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针对诚 信缺失问题突出、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

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整改。

7.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根据国家规定,严格规范失 信行为认定依据,准确界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范围,严 格履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程序。依法依规确定信用惩戒 措施,确保过惩相当,把握奖惩措施的相关性,按照失信行 为发生的领域、情节轻重、影响程度等,严格依法分别实施 不同类型、不同力度的惩戒措施,切实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 益。对于轻微或一般性的失信行为,提供一定的容错空间,

以信息披露发布作为主要惩戒手段。

(六)加强信用应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与市场活力

1.以信用为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充分激发政府效能,为 守信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梳理行政服务事项清单,规 范推进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依托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探索持续推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文化执法


 

 

 

劳动监察、公安等领域应用信用报告;加强公积金、电力、 水务、能源、社保等部门间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快与市级 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优化服务流程,实现 线上线下业务融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创新开发信用 与民生融合应用场景,研究制定“信用+民生”措施清单,结合

重点民生领域开展多场景应用。

2.大力推动“信易贷”平台应用。依托天津市中小企业融 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积极推动我区有关金融机构和企业入 驻,鼓励外部机构入驻。大力推广“信易贷”产品和服务,引 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线获取金融机构授信,着力解决中小微 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探索建立创新中小微企业信用评 价体系,研究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信用保证保 险基金等多层次中小微企业增信制度,持续推动银税互动、 银担合作,实现纳税信息与金融信息互认,促进金融支持中

小微企业发展。

3.不断拓展信用市场化应用场景。与较成熟的信用服务 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引导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主动用信。 持续推进实施“信易+”建设,鼓励市场机构开展“信易游”、“信 易行”、“信易租”、“信易阅”、“信易购”等系列“信易+”应用 示范项目,形成一批具有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应

用,充分释放信用价值,让守信者享受更多便利与优惠。探


 

 

索建立“放心消费”第三方信用监督服务机制,不断拓展社会 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创新消费模式、扩大消费需求,

增强诚信企业和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获得感。

(七)打造信用亮点,推进信用示范建设

探索推进诚信示范试点创建。按照国家创建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示范要求,对标对表开展各方面工作。鼓励各部门以  信用承诺、分级分类监管、失信惩戒、信用修复、信用大数 据开发应用等为重点,积极开展信用建设创新示范。积极开 展争创“诚信经营示范店” “文明诚信市场” “文明诚信单 ”“诚信社区”等评选活动,培育树立一批诚信典型标杆。 积极融入“信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促进行业与地区形成 创新特色,在家政服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工程建设、

环境保护、创新创业等领域打造一批信用应用示范项目。

五、 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强化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制度保障,充分发挥领导小组 对全局统筹协调作用,深化各部门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建 立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 导、督促和检查,在更高层次上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

发展。建立各部门“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学


 

 

信用、懂信用,善于运用信用来加强监管、搞好服务,各部 门应及时向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反映信用体系建设进程中重大

问题,按计划推进相关工作。

(二)强化资金扶持

强化财政预算保障,区财政部门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经费纳入预算。鼓励各部门结合上级关于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和工作实际,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 示范领域先行先试。探索市场化融资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 金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 民间资本进入信用服务市场,加大对信用信息采集、信用产

品研发、信用产品服务应用推广等支持力度。

(三)强化诚信宣传

持续深入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继续组 织实施好“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宣传 活动,弘扬诚信文化。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 媒介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对守信典型的宣传和对失信典型 的曝光力度。依托校园、企业、街道社区等渠道,加强普及 信用知识,开展青少年、企业家、重点职业群体的诚信教育。 开展企业亮信活动,鼓励区内企业主动公示信用。举办信用 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宣传推广各类诚信典型和诚信事迹,解

读分析联合惩戒案例,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诚实守信的


 

 

社会氛围。

(四)强化考核督导

将信用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对照国家、天津市 信用监测指标体系不断完善监测评价工作,建立差别化的信 用工作考核制度以及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以绩效考核促进各 单位进一步履职尽责。做到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加 强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部门协同情况检查, 把诚信建设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 整治结合起来,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恶

劣影响的要及时进行通报、约谈。


添加日期:2023-4-26   浏览次数:147  信息来源: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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